森林公安局:“以案示警”提醒市民严禁野外用火
2020-04-02 19:18:18          来源:临武县广播电视台 | 编辑:陈剑 | 作者:胡 涛          浏览量:2234

近日,郴州市森林公安局通报了我县六起森林火灾案件,其中五起案件都是野外用火所致。

2019年9月27日,犯罪嫌疑人周某生在自家的稻田里用喷雾器喷药除草,随后将稻草烧掉。

县森林公安局民警蒋雄说:“在下面这片他自己家里的田里务农烧了一点草皮灰,当火还没有熄灭的时候他就回家,由于这个草皮灰没有完全熄灭,当时天气也很干燥,风也很大,火慢慢的蔓延,迅速烧到我身后的这片山上去了。

经森林公安局民警走访取证鉴定,周某生行为导致万水乡长坪村委周家村“后背山”一带山场过火林地总面积290.3亩,其中林地面积257.1亩,灌木林地面积33.2亩,周某生也因此被县森林公安局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同样,在金江镇白合村白水自然村也发生一起类似案件,村民卢某凤在荒地里焚烧茅草,造成白合村白水自然村“窝丘”山场过火面积1686.1亩。

县森林公安局政委石雄说:“清明期间是森林火灾高发期,在这里我们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森林防火意识,提倡文明祭祖,绿色清明,严禁燃放烟花炮竹、焚烧蜡烛香纸等违规野外用火,共同守卫临武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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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武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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