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从源头上清除火灾隐患,打造平安清明,建设生态临武。3月31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城区祭祀用品销售点开展清查整治行动。每到一处,工作人员都认真排查烟花爆竹等禁燃物品,要求商家签订禁燃烟花爆竹承诺书,倡导经营者销售鲜花等低碳文明祭祀物品。通过检查发现,我县存在个别违规销售烟花爆竹销售现象,工作人员当场对烟花爆竹进行了收缴。
近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捣毁一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窝点。据群众举报称,在县城解放北路附近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经过侦查核实之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迅速与县打非治违办、舜峰派出所取得联系,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经查,违法嫌疑人李某曾经营过烟花爆竹销售生意,自全县“禁燃”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之后,还剩余了部分烟花爆竹未销售。春节这段时间,李某又重操旧业,在未取得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资质的情况下,违规销售烟花爆竹。执法人员共当场查获烟花5个,儿童烟花100余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2月9日,县城管执法局召开2021年春节期间城建城管自然资源系统重点工作部署会,安排部署春节期间城管、“禁燃”有关重点工作。2020年,我县自然资源工作有“新优点”。会议指出,与会人员在2021年要加强市容、交通秩序、渣土运输、违章建筑查处、禁燃、燃气执法、住房建设执法管理,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加强日常园林绿化养护、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加大作风建设和督察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增强做好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集中精力落实好今天的会议部署,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各项工作。
春节将至,为规范市容秩序,营造整洁干净、优美祥和的节日环境,2月1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东云路延伸路段设立两处年货临时销售点。此次年货临时销售点的设立时间从2月1日至2月11日,为期11天,每天的营业时间为5:00-19:00。临时销售点的经营者所售商品为水果零食、春联年画、生禽肉类等与春节有关的商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考核股股长 唐光辉:年货临时销售点的设立,是针对节日期间广大市民购物需求量比较大,此举能够有效地缓解城区现有市场不足和节日期间部分商贩乱摆乱放问题,让年货卖家有一个固定的、规
近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查处了几处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非法经营行为,相关责任人被处罚。
话 信 心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利用AI生成“车展低俗视频”者被行拘——今日辟谣(2025年12月11日)
网络普法情景剧 | 穿越之我在大厂当牛马
湖南日报头版头条丨郴州:推动“过境更过夜、打卡更刷卡”,业态融合“绘就”全域旅游新图景
水银体温计为何明年起禁止生产——今日辟谣(2025年12月10日)
从五年规划看“中国之治”
湖南形象片《辣么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