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项目建设开工必须取得的行政许可之一,县自然资源局把提升办证速度当作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项目建设提速增效的主要举措之一,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工程规划许可证办证时间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以上缩短至1个工作日和3个工作日。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股驻政务中心办事员邝玉娟表示,目前审批是一天办结,在窗口受理后,该局领导线上会审后办结出证,受理人员全程跟踪,保证限时办结,提升服务时效,做到让申报人只跑一次。截至目前,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建设用地规划项目许可55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5
10月12日, 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楚江镇人民政府联合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在楚江镇政府门口,工作人员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点,向过往的群众发放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手册以及禁火令等,并耐心地向群众普及《森林法》和《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当天,为了让群众更深刻地了解森林防火知识,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将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手册送到村民家中。村民钟建国表示,通过今天的宣传活动,学到了很多森林防火知识,比如在野外如何预防火灾发生,当发生火灾时如何解救等。当天,共发放各类森林防
9月16日,我县组织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舜峰镇、武水镇等部门、乡镇依法对舜峰镇曾家岭村委曾家山环城西路附近、邝家社区等2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当天共出动工作人员100余人,大型机械1台,执法车辆15台,共拆除2处共计800余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对2户正在建设基桩的违法建筑进行基桩销毁和土地平整。下一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通过网格化管理,加强对县城的日常管控,从严从快推进拆违整治工作。县政府党组成员文国民到场指导。
9月6日,县委书记刘杨调研城区雨污分流、排水口整治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作,他强调,施工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优化施工方案,严把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刘杨一行先后来到县自然资源局小区、武水河西城村西面片区、晴岚桥头、临武大道三中排水口等地,实地查看雨污分流、排水口整治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作,详细了解整治进程和具体措施。为切实做好城区雨污分流、排水口整治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作,我县根据第三方管网检测单位及污水溯源单位提供的技术报告,对县城区共计59个雨污混流点进行整治,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现已完成9个雨污混
8月18日,随着大型挖机的发动引擎“轰隆隆”进场,以及舜峰镇党政领导、镇自然资源所和执法队20余人的现场监工,位于城区杜家村沙坪自然村占地400多平方米的违规建筑立马倒塌、化为废墟,一宗历时8个月的历史遗留违章建筑被成功拆除。据悉,2020年12月,接群众举报称:舜峰镇杜家村一违法建筑,系未经批准私自占用集体土地所建厂房,该行为严重损害村民利益,影响村容村貌。接报后,舜峰镇自然资源所迅速进行现场巡查。目前,该违法建筑已执行程序进入拆除阶段。截至目前,该镇共计成功拆除违章建筑2处。
记者从8月18日召开的8月份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暨安委会第七次全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我县决定在已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基础上,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向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延伸,组建成立10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县委副书记、县长候选人尹海莲出席会议并讲话。尹海莲指出,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尹海莲还对全县近期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了交办。会议宣读了临武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武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建方案》的通知,解读并讨论通过了《
为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严防死守耕地红线,落实最严耕地保护制度”理念,近日,临武县检察院通过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拆除南强镇一栋违法占用耕地建筑,确保耕地得到保护,促进农村建房规范运行。随后,县检察院立即与县自然资源部门联系开展调查核实。但截至7月下旬,黄某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仍未整改到位,公共利益受损持续。据此,县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督促相关部门主动作为、依法及时履行各自的土地监管查违职责。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紧盯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领域,持续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助力耕地保护。
8月15日,香花镇联合县自然资源局、香花镇派所处、香花镇司法所等部门联合执法,对位于香花镇大坪电站附近一处违章建筑依法进行拆除。现场拆除组调动挖掘机驾驶员操作挖掘机,将用于养殖羊、猪、鸡的木制房和水泥房违章建筑,依法有序开展拆除作业,对违章建筑依次拆除,整个拆除过程井然有序,不到1个小时,就完成了整个依法拆除工作。此次拆除的违章建筑,位于香花镇大坪电站附近,一村民私自搭建违章建筑,并且未取得相关合法审批手续,建成的违章建筑用于羊、猪等动物养殖,违反了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期间,副县长候选人文国民还
8月11日,县自然资源局联合水东镇,对位于岳溪村委的一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进行依法拆除。该违规建筑占地八十余平方米,没有经过任何程序审批,建于耕地上面,严重损坏耕地。当天,工作人员组织挖掘机,对该建筑进行破拆,并对原有土地进行恢复。据了解,为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今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县违规建筑进行了摸排,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截至目前,已拆除违规建筑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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