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临武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2022-09-28 17:41:27          来源:​临武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武县税务局 | 编辑:邝东昱 |          浏览量:9718

根据省医保局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41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郴医保发(2022〕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二、参保对象: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异地常住临武人员。

三、缴费标准: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50元/人

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无需缴费,财政资助350元。

低保、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个人缴费175元,财政资助175元。

困难退役军人、困境儿童个人缴费262.5元,财政资助87.5元。

四、缴费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含中小学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参保;在校大中专学生(含新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由学校代收代缴居民医保费;城镇居民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在社区参加居民医保;新生儿、往年没参保等参保登记信息不符合要求人员,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前往医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乡镇医保窗口、村(社区)医保服务点进行参保登记,待税务部门接收信息后正常缴费。

五、缴费渠道:

1、通过登录湘税社保手机APP、微信关注湘税社保小程序进行缴费;

2、通过除浦发村镇银行之外的各商业银行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湖南农行微银行微信公众号等进行缴费;

3、通过医保代办银行村(组)、社区代办点的智能POS机、银行二维码进行缴费;

临武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武县税务局

2022年9月28日

责编:邝东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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