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扫黑除恶见成效提升群众安全感
2019-10-30 11:49:51          来源:临武县广播电视台 | 编辑:胡成浩 | 作者:熊慧          浏览量:1332

自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县人民法院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严打态势,有力打击和震慑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8年7月至10月间,杨某某因与湖南临武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存在工程款结算纠纷,多次组织向某、黄某某、龙某某等人携带甩棍、钢管到汾市猪场断水断电,打砸食堂、办公楼,殴打猪场员工,还强行将食堂的猪肉、食用油、大米等物品拿走;杨某某等还拿农药投放在汾市猪场蓄水池内,造成母猪及猪仔死亡。受杨某某等人的恶势力骚扰,导致猪场工作的员工整日人心惶惶,企业无法正常开展生产经营。

江西正邦集团湖南发展总监 张建: (杨某某)隔段时间就上来断水断电,因为这个养猪啊,水和电是最基本的,如果没有水电的话,里面的猪连生存都无法保证,所以在之前,我们的生产可以说是以一个维系的状态,就是先保证猪生存,所以当时已经困难到这个程度。

临武正邦养殖有限公司 办公室主任 李德继:他们闹事滋事扰乱了我们一个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使得我们员工的心不在这里,总感觉自己做不长久。

2018年9月,杨某某与同伙再次来到正邦汾市猪场闹事,殴打员工,员工报警后,警方迅速赶到并立案侦查。由于案情性质恶劣,很快被确立为重大涉恶刑事案件。2019年4月,由县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移送到临武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参与审理,黄华作为这个案件的主审法官,梳理案件以后,发现案情相当复杂。案件审理难度大,涉案人员和罪名较多,被告人杨某某等人不认罪,一系列的难题摆在了他面前。

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 黄华:这个案件最大的难点是的被告人不认罪,我们要对非法证据进行排除,要固定证据,涉及到罪犯人数比较多,犯的罪比较多,如何准确地定罪量刑,做到既不拔高又不降低这个处罚,两高两部关于涉黑涉恶案件审理的意见,从重从严从快处理。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当权益,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人民法院采取了联席会商机制,联合公安、县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将这块涉恶的“硬骨头”啃了下来。

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 黄华:我们是成立专业的合议庭,由主管院长担任审判长,由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主审。和公安检察机关协调,如果不能协调解决的报请政法委,组织会商,会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报请上级法院指导。对涉黑涉恶势力的打击要做到“稳、准、狠”,保证案件在规定的审理期限内审结,尽快地打击涉黑涉恶犯罪。

经过近4个月的审理,8月16日县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投放危险物质、故意伤害罪,对杨某某等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十一年不等。杨某某等人涉恶团伙被打掉后,公司的生产迅速恢复,企业经济效益大幅度提升。

员工:终于(将罪犯)绳之以法了。

江西正邦集团湖南发展总监 张建:自从判决之后,首先生产得到一个正常的运营,我们的员工有精力搞生产了,原来在杨金龙来闹事之前,我们这个厂存栏母猪只有2千头,因为怕他闹事太凶,我们也不敢引进太多的母猪,现在我们厂已经是存栏一万二千头了,光母猪存栏翻了5倍,出栏小猪我们这里是可以年出栏24万头,在他判决之前,一年就出栏2万多头猪,这个不仅是对我们企业本身,包括对临武县政府保证猪肉的供应也是起了一个很大的作用。

责编:胡成浩

来源:临武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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