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临武客户端8月1日讯(通讯员 周威 黄守国)近日,临武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检察院、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公安局等单位及环保志愿者,到临武县人民河水生生物放流平台开展渔业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

此次放流活动,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规定,遵循“谁损害,谁承担修复责任”原则,由1起在禁渔期使用电鱼方式破坏生态环境的捕捞案件的当事人郭某某和吴某某,对渔业生态环境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通过增殖放流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活动当天,共计投放草鱼、鲢鱼、鳙鱼等本土鱼类鱼种45公斤、鱼苗约2800尾,将有效助力渔业资源恢复与水域生态平衡重建。
下一步,临武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大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格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及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同时,将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凝聚保护合力,全力保障渔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后代子孙保留清澈的水域、湛蓝的天空以及可持续利用的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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