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武县楼盘备案价
2020-10-15 10:13:00        匿名        机构:临武县房产局        类型:业务咨询        浏览量:3407

请问临武县的楼盘在房产局是否有备案价?中欣国际的备案价个人是否能查询到?临武的房价为何一年之内突飞猛涨?房子的定价是如何定的?是否有权衡过老百姓的收入水平?另外如果购买商品房,与房地产商签订的补充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临武县房产局 回复 2020-10-17 17:03:12

    1 商品房备案价是开发商为取得预售许可证,在征得物价部门同意,开盘时确定的楼盘价格,不得随意变更。开发商在首次开盘定价时,必须提前15天到物价部门备案,然后才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预销售许可证,备案的价格将在房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这一价格即为该楼盘的最高售价,开发商不得擅自在实际销售中突破此价格卖房。开发商在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房管部门在网上公布的价格以及楼盘的实际销售价格,必须"三价统一",如果开发商突破备案价和公布价随意抬价,将由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前必须到物价部门办理价格备案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备案手续才能到房管部门领取到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一是要求,开发商必须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经物价部门备案同意的价格。二是除了在销售场所公示外,每套的总价还将在物价局政务网上进行公示。三是全面实行"一价清"制度。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由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规范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在公布的市场平均利润率及合理幅度范围内制定销售价格水平。市场平均利润率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测定,合理上浮幅度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购买力和市场供求状况确定并予以公布。价格主管部门对普通商品住房实行价格(成本)备案制度。

    2 补充协议作为购房合同的一部分,一经签订,和购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