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4月22日,县纪委监委开展第一期“清风讲谈”系列学习活动,通过理论学习、现场授课的方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善学、善谋、善作、善成”本领,为县纪委监委干部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据了解,县纪委监委今后将每月第三周确定为“清风讲谈”活动日。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养成良好的工作学习习惯,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和道德情操。
为进一步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强化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处分执行落实和教育关怀,近期,县纪委监委组建5个回访小组对2021年1月至12月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的114名人员开展集中回访教育,用心用情用力引导受处分对象正视问题、卸下包袱、奋发有为。据统计,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已回访受处分(处理)人员98人次,帮助解决受处分对象反馈问题5个,督促整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4个,向县委推荐重用处分期满主动作为、表现突出的干部6人,有力推动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自4月18日县纪委监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学习传达赵乐际同志在湖南调研时讲话精神,部署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贯彻落实工作,向全县各支部、各乡镇发出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的号召后,连日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积极贯彻落实,掀起了学习赵乐际在湖南调研讲话精神热潮。同时,县纪委监委还迅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临武县纪委监委贯彻落实赵乐际书记考察湖南考察郴州讲话指示精神责任清单》,对各项任务逐一分解,拉条挂账,责任到人,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学习21场次,参与学习人数达250余人次
4月18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彭岳辉主持召开县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学习传达赵乐际同志在湖南调研时的讲话精神,部署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贯彻落实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湖南在郴州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及省、市纪委监委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会议认为,赵乐际同志的讲话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既高屋建瓴、视野宏大,又贴近实际,凝聚了他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考,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2021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查处问题线索73件,处分78人,追缴资金561.9万元,以有力监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开展各专项整治监督检查64次,发现问题200余个。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督促各职能单位部门共计开展警示教育35次,下发整改督办函28份、监察建议书3份,督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30余项。
3月17日,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临武县物资总公司原总经理罗某军犯贪污、受贿、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县纪委监委组织9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庭审观摩,将“廉政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罗某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罗某军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法院判决。因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纷纷表示,实实在在的案例胜过一堆大道理,将“廉政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利用“身边事”教
3月11日,县委3个巡察组分别组织南强镇、县财政局等8个单位党组织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上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这标志着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全部正式进驻。根据安排,县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3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5日。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3月8日上午,全县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在县国际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谢彪主持会议并宣布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和任务分工决定。会议要求,要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彰显利剑作用,确保县委巡察高质量开局。会议强调,要扛牢政治监督责任,高质量实现十三届县委巡察全覆盖。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对1个乡镇党委及其所辖27个村级党组织、7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及其所属40个事业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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