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表明
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
能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
安全头盔,司乘人员都要戴
但是总有一些人不听劝
今天
临武公安交警曝光
近期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警示驾乘人员:
开车要戴好安全头盔!
郴州7015130

违法时间:11月6日 12:49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官山路交汇处
违法行为: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99900

违法时间:11月8日 14:26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晴岚路交汇处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9H630

违法时间:11月8日 16:56
违法地点:临武大道与武水大道交汇处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67H99

违法时间:11月8日 14:58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晴岚路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0273H

违法时间:11月6日 12:45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官山路交汇处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928N

违法时间:11月8日 14:58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晴岚路交汇处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650J

违法时间:11月8日 12:59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官山路交汇处
违法行为: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
湘L49926

违法时间:11月6日 12:54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官山路交汇处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6710

违法时间:11月6日 12:47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官山路交汇处
违法行为:驾乘人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且超员
驾乘摩托车以及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反条款及处罚依据:
违反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四十八条 行人、乘车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视情节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为了你和家人的平安,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行车中驾乘人员都要戴上安全头盔!
责编:龙潮辉
来源:临武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洪灾害风险预警,13日长沙、衡阳、株洲、永州、邵阳等地可能发生山洪
株洲、长沙、衡阳、永州、郴州,暴雨黄色预警
暴雨黄色预警!湖南中东部和南部注意防范
大暴雨特大暴雨,要来了
汛情提醒,湘中湘南有持续性降雨,局地大暴雨
戴耳环的村支书遭恶评,他们第一时间发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6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二、三季度明查暗访受理群众反映和职工报告问题隐患线索工作正式启动
下载APP
分享到